國立中山大學 社會企業創新與創業學程
國立中山大學 社會企業創新與創業學程簡介
【詢問服務】
財管系鄭義副教授,分機4817,Email:yihjeng2@gmail.com
專任助理:羅麗琼,分機4540,Email:chiung@cm.nsysu.edu.tw
【學程負責人】鄭義
【學程目的】
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業已在全球蔚為風潮,被證明為一個可擴張與永續經營的商業模式,更提升了社會公益組織的財務自主性。本學程主要目的為透過課程的整合與設計,激發學生創意的發想,並培養學生團隊合作之精神以及積極的服務人群態度,鼓勵學生以新創、轉型或開發的方式成立社會企業,協助解決當前之重大社會問題。
【發展重點與特色】
近年來,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業形成了一個新的公民自覺與自發的運動,不但模糊了社會與企業的界線、轉化了非營利組織的思維,甚至改變了政府的公共政策。
本學程係透過跨科際課程整合,導入創意、創新、科技等相關專業知能與理念,檢視在地相關的社會議題,包括:教育、弱勢、文化、環境等並考慮市場可行性,建構社會企業創新商業模式,加速社會企業創業的育成。
本學程授課方式包括:教師講授、實作演練、業師演講、參訪活動、競賽活動等。
【實施對象】本校大學部大三以上及碩士班學生。
【課程系統】
一、須修畢本學程課程中至少20學分以上,包含核心課程至少12學分。
二、選讀學程學生所修習之學程課程中,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、雙主修、輔系之課程。
三、選讀學程之學生,每學期選課仍應受限修學分之限制,並需於修業年限及延長修業年限內修畢。
四、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者,依本校相關規定申請核發學程證書。
【學程開始日期】103學年度
【申請日期】
依照學校行事曆規定日期申請修讀本學程。
【申請程序】
請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,經系主任(所長指導教授)及選讀學程負責人同意後,申請表送教務處註冊組核定後,始可修讀。
【申請網址】
欲申請之同學請至整合學程申請書網路列印系統申請
http://www.stuapp.nsysu.edu.tw/stuapprep/studentApplication.asp?selfform=g3
【學程課程一覽表】
|
開課單位 |
課 程 名 稱 |
學分數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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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 心 課 程 |
財管系 |
社會企業商業模式發展與實作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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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管系 |
創意與創新管理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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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財務管理 |
3 |
大學部課程 (同名課程可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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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創新與實踐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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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行銷研究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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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創業管理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||
企管系 |
行銷管理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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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策略管理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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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組織理論與管理 |
3 |
碩士班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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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社會學 |
3 |
大學部課程 (同名課程可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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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社會政策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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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發展社會學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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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中心 |
創新與創業管理 |
2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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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課程學分數:12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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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 修 |
公事所 |
社區營造與地區重建 |
2 |
碩士班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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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事所 |
地區經營管理 |
2 |
碩士班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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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快樂管理 |
3 |
碩士班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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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系 |
倫理、領導與決策 |
3 |
碩士班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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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(一)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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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(二)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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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海洋社區發展與GIS應用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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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漁業政策與地方政治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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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系 |
都市社會學 |
3 |
碩士班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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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管系 |
企業資源規劃系統 |
3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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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中心 |
創業達人講座 |
2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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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中心 |
性別與社會 |
2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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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中心 |
1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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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中心 |
服務學習(三):服務學習與社會關懷 |
1 |
大學部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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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學分數:至少20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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